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》、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涡阳县旺越秸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涡阳县旺越秸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
建设单位:涡阳县旺越秸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
建设地点:涡阳县高炉镇涡曹路路北68号
建设性质:新建
公示内容:验收工作组意见、验收竣工监测报告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2年3月18日—2022年4月15日,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建设单位联系:韩总 :15956776700
涡阳县旺越秸秆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(1)(1).pdf